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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计生协宣传工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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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3-02 14:50 作者:内蒙古自治区计生协 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计生协 浏览次数:

为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地反映全区各级计生协的工作情况,宣传各项计划生育政策,第一时间发布全区计生协新闻动态,充分发挥信息宣传的重要作用,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宣传工作基本原则

(一)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内容真实可靠,如实反映客观情况,案例、数据要准确;

(二)坚持时效性原则,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;

(三)坚持正面宣传、服务大局;以人为本、服务群众;遵循规律、与时俱进;整合资源、形成合力;

(四)坚持开拓创新。争取在宣传内容上选题新、立意新、角度新,侧重报道计生协系统的新面貌、新事迹、新思路、新办法,客观反映计生协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举措、新经验。

二、宣传载体

(一)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;

(二)自治区计生协微信公众平台。

三、宣传工作内容

(一)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、中国计生协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上级部门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动态情况,重大新闻;

(二)领导视察、督导、调研、现场办公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贯彻落实情况;

(三)自治区计生协本级实际工作中的重大举措、工作部署、主题活动和经验做法(包括工作规划、工作要点、实施方案、通知公告、规章制度、党建工作、科普知识等);

(四)各盟市(含单列市)及所辖旗县计生协上报的工作动态、主体活动信息,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,各地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及先进事迹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是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,把握宣传导向、宣传内容,负责本部室宣传材料的审核工作。各部室要确定一名宣传工作联络员,协调处理本部室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;

(二)编辑(初审)人员要对上报信息进行登记(填写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信息刊发登记表),认真对各类信息、稿件(包括盟市、旗县上报的信息)的标题、文字及内容进行修改,使信息言之有物、数据准确、实事求是,以达到准确、简洁、醒目的要求。信息稿件中若有图片的,要保证图片质量,图片要力求有内容,画面美观,主题突出。编辑人员要做第一读者,承担校对义务;

(三)每篇稿件都要按照规定的字体、字号、版式进行加工,加注稿件来源、作者,初审合格后送综合部,经综合部主管负责人必要时经秘书长审稿后发布;

(四)有价值、有特色的新闻信息要及时、准确地向中国计生协门户网站、中国计生协微信公众平台、人生杂志、人生网、中国人口报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、内蒙古日报、北方新报、正北方网等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报送和投稿;

(五)综合部指定专人每天上、下午固定2次浏览中国计生协、人生网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和其他省市计生协门户网站,浏览中国人口报、内蒙古日报、北方新报、正北方网等大众媒体,筛选刊载相关信息;

(六)登载在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上的稿件信息,经过认真筛选后,统一在每天下班前(下午5:30分)推送到自治区计生协微信公众平台;

(七)对互动性栏目,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,确保信息内容的健康和安全。以下有害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,一经发现,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,并承担相应责任:

1.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2.危害国家安全、泄漏国家秘密、颠覆国家政权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
3.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;

5.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6.散步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7.散步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教唆犯罪的;

8.侮辱或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9.含有法律、行政法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(八)接受媒体采访

1.综合部负责接待和协调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工作;

2.对协会领导采访事宜,由综合部报请协会领导同意后,根据采访主题内容,由相关部门提供素材,综合部具体组织实施;

3.新闻记者直接到有关部室采访时,被采访部室要及时通报综合部,经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,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,各部室不得自行邀请媒体采访与我会有关的任何信息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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