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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计生协党内情况通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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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-04-27 10:21 作者:计划生育协会 来源:计划生育协会 浏览次数:

 

为加强党内监督,发展党内民主,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,保证先进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,制定如下制度:

    (一)党支部重大决策及人事任免事项要及时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。

(二)党支部要将每年的党费收缴情况向全体党员及时进行通报。

(三)党支部要将机关的有关考核、评比、奖惩等具体办法,先行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考核、评比、奖惩结果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布。

    (四)支部的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员进行公示。

    (五)党支部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,定期召开党员群众大会,通报党的各项工作情况。

(六)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群众大会,通报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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