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计生协党建工作,使协会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以及党内有关规定,结合自治区协会实际,制定本工作制度。
(一)发展党员制度
协会党支部负责培养入党对象,研究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,负责新党员党建基本知识培训工作。发展党员坚持公示制、票决制及责任追究制。
(二)学习教育制度
每周坚持学习1次。遇特殊情况,支部不能安排集中学习的,要布置具体学习内容。
(三)例会制度
支部委员会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,主要任务是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研究党支部的重大问题,安排部署党务工作。 支部党员大会半年召开一次,主要任务是听取、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对支部委员会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;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;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,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,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;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,增补、撤销党支部委员。
(四)议事制度
遇有重大问题,要及时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。
(五)民主生活会制度
支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。对一年来的工作、学习等进行交流,同时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解决思想上观念上的差距。
(六)汇报制度
支部成员有重大事项或工作建议,及时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,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以认真态度听取成员的汇报,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。如解决问题有困难,及时向委机关党委进行汇报,以取得支持。
(七)活动记录制度
党支部活动记录,是管理成员是否参加党的生活的重要依据,也是党支部通过重要事项和做出决议的重要凭证。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都要责成专人做出记录,记录簿要妥善保管,并在改选换届后办理移交手续。
(八)请假制度
支部成员尽量保证参加各种活动。如确有特殊情况,活动前要向支部书记请假,未经批准不得缺席。
(九)预告制度
支部成员不管因公因私外出的,事前要告知支部书记。
(十)联系群众制度
支部成员要注重调查研究,了解和掌握党建工作情况。密切联系群众,开展谈心活动。
(十一)党费管理制度
党支部责成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。